最近好几个客户都在问同一个问题:钱是我们两口子一起出的,或者父母帮着垫了一部分,那房子写谁的名字?这个问题看着简单,实际上直接决定能不能走通投资入籍,值得掰开揉碎讲一遍。
规则本身怎么规定的
土耳其 5901 号公民法及相关条例对购房入籍的认定,核心看的是申请人名下不动产的价值,登记价值不低于 40 万美元、且承诺持有三年。多人共有产权(hisseli)不是绝对不行,但卷宗会被拆开算账:主申请人名下的份额必须单独达到 40 万美元等值。换句话说,夫妻各占 50%、一套 44 万美元的房子,主申请人份额只认定 22 万,这条路就走不通了。
我们遇到过更拧巴的案例:客户跟弟弟合买了一套 70 万美元的房子,想着「总额超了就行」。到过户环节律师一算,各占一半谁都不够 40 万,两个人谁的入籍都用不上这套房。前面说的这个细节,很多中介销售嘴快,往往讲不到。
三种常见登记方式的取舍
第一种,产权全部登记在主申请人一人名下,配偶和 18 岁以下子女作为随行家属入籍。这是最干净的做法,卷宗最简单,评估、过户、递交全流程都围绕一个人走。缺点是家庭资产集中在一人名下,客户如果在意,可以入籍完成、三年持有期结束后再做家庭内部的产权安排。
第二种,登记在主申请人和已成年子女名下。成年子女不能随行入籍,这是硬规则——随行范围是配偶和 18 岁以下子女。如果成年子女也想拿身份,要么自己单独达标一套,要么走存款或基金路径。有些人会问能不能「一人一套各 40 万」,可以,但就是两笔投资,账要算清楚。
第三种,父母出资、登记在申请人名下。这在操作上完全可行,但资金来源说明就要多一层:需要父母转账记录,必要时做一份赠与声明加公证翻译。移民管理局(goc.gov.tr)审核阶段如果对资金来源发问,材料要能自圆其说。
登记前把话说清楚
除了入籍认定,产权登记方式还影响税负和今后的处置。多人共有在今后出售时手续更繁琐,每个共有人都要配合签字或者出具授权书(POA)。所以我的建议一直是:以入籍为目的的购房,尽量单人登记,家庭内部的钱怎么安排,跟产权登记分开处理。
还有个小提醒,Tapu 产权证上的持有人姓名拼写,要跟护照公证翻译件完全一致。中文姓名的土耳其语转写有个官方对照规则,先拿到姓名转写确认,再办过户,顺序反了就要跑变更登记。
家庭资产安排各有各的盘算,拿不准的时候别急着定登记方式,先把全家的目标梳理一遍——谁要身份、谁要资产、谁两头都要,方案自然就清楚了。
本文参考的官方信源
- 土耳其共和国投资办公室(Invest in Türkiye) — 投资入籍政策与门槛
- 土耳其人口与公民事务总局(NVI) — 公民身份与居留办理
- 土耳其移民管理局(Göç İdaresi) — 居留许可与外国人在土事务
- 土耳其土地注册与地籍总局(TKGM) — Tapu 产权登记